惠普公司在德国的慕尼黑地区法院打赢了一场官司,起诉的对象是中国纳思达集团旗下的子公司CaiLuo Technology(彩络科技)。
法院判定CaiLuo Technology侵犯了惠普拥有的几项专利。
这些专利具体是关于惠普喷墨打印机墨盒的独特设计,特别是墨盒里面的存储芯片以及一个用来确认墨盒是不是惠普正品、状态是否正常的验证系统。
法院认为CaiLuo生产销售的墨盒非法使用了惠普的这些技术。
作为官司输掉的结果,法院下达了正式命令,要求CaiLuo Technology必须立刻停止在德国销售那些侵犯了惠普专利的喷墨墨盒。
这个禁令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意味着CaiLuo如果继续卖,将会面临严重的处罚。

CaiLuo Technology这个名字对于普通消费者甚至很多行业人士来说都比较陌生。这主要是因为它不像纳思达集团旗下的其他品牌比如格之格(G&G)、奔图(Pantum)那样是直接面向市场销售产品的品牌。
CaiLuo更像是纳思达集团内部的一个支撑部门,主要负责制造和持有管理集团的一些技术专利,属于幕后运作的公司,所以外界对它了解不多。
像惠普这样的打印机原厂(通常被称为OEM,原始设备制造商)多年来一直在欧洲,实际上是在全世界范围内,非常积极地保护自己打印机和耗材相关的技术专利。
他们尤其关注的是所谓的“兼容墨盒”或者“第三方墨盒”市场,也就是其他公司生产的、声称能用在惠普打印机上的墨盒。
惠普等原厂会利用自己在墨盒设计、芯片技术等方面注册的专利,去挑战这些非原厂墨盒的销售合法性,试图阻止它们进入市场。
德国一直是这些专利诉讼在欧洲最热门的地点之一。
这主要有两个关键原因:
第一,德国的专利法庭,特别是像慕尼黑、杜塞尔多夫、曼海姆这几个地方的法庭,审理专利侵权案件的速度非常快,效率很高,不像有些国家可能要拖好几年。
第二,德国是欧盟国家里人口最多、经济最强的单一市场,市场规模非常大。对于打印机厂商来说,能在这里禁止竞争对手的产品销售,战略意义非常重大,直接影响销售额和市场份额。
所以,德国自然成为了原厂发起专利战的“主战场”。不仅仅是惠普,其他打印机巨头如佳能、爱普生、兄弟(Brother)等,近年来也频繁在德国法院发起类似的专利侵权诉讼,而且胜诉率颇高,经常能成功获得法院发布的销售禁令,打击的对象包括墨盒的进口商、分销商和零售商。
对于兼容墨盒的生产商、进口商和经销商来说,德国法院的禁令裁决后果是立竿见影且非常严重的。
法院的禁令通常从判决宣布的那一刻起就立刻生效。
这意味着被点名的侵权产品必须马上从德国所有销售渠道下架,无论是实体店货架还是网店页面。
经销商和零售商必须立即停止销售,否则将面临高额罚款甚至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这不仅仅是损失几笔订单的问题,而是瞬间失去了整个德国市场的销售资格。
如果被禁售的产品设计无法在短时间内进行有效修改以绕开原厂的专利(这通常涉及复杂的物理结构或芯片软件),那么供应商可能会被长期甚至永久性地挡在德国市场之外。
这次CaiLuo案件的结果,再次给所有在欧盟(尤其是在德国)从事进口或销售第三方喷墨墨盒生意的企业砸了一记重拳,它清晰地表明,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确保自己的产品百分之百避开了原厂那些复杂的设计和芯片技术专利,贸然进入市场将面临极高的法律风险,可能导致毁灭性的禁售令。
这个案子也突显出一个越来越明显的趋势:墨盒中的芯片技术,尤其是用于认证和通信的芯片,已经成为专利诉讼的核心焦点,原厂们投入大量资源开发这些复杂的芯片系统,不仅是为了实现技术功能(如墨水余量监测),更是为了构建一道坚固的法律壁垒,阻止兼容厂商的仿制。
像惠普这样的老牌打印机原厂目前似乎仍然更倾向于在德国本国的法院,比如慕尼黑、杜塞尔多夫或曼海姆打官司。
原因在于,他们在这些德国法院有着长达数十年的丰富诉讼经验,积累了大量的胜诉案例,形成了一套非常成熟且对他们有利的法律策略和先例。
法官对这些技术专利案件也非常熟悉。
相比之下,UPC作为一个全新的系统,其具体的审判尺度、速度和最终倾向性还存在不确定性。
对于追求确定性和高效率打击对手的原厂来说,熟悉的德国国家法院在现阶段仍然是更可靠的选择。
他们更愿意在已经证明对自己有利的“主场”作战。
从这一事件里,我们其实可以看到历来已久的一个趋势,全球打印耗材产业,尤其是喷墨领域,激烈竞争的核心逻辑与法律博弈的常态化。
其本质是打印机原厂商业模式的必然延伸。
众所周知,原厂往往以接近甚至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打印机硬件,其核心利润来源高度依赖于后续耗材(墨盒/碳粉盒)的持续销售。
第三方兼容耗材的存在,以其显著的价格优势,直接侵蚀了原厂赖以生存的利润池。因此,运用知识产权武器——尤其是围绕墨盒物理结构、芯片设计、认证协议等精心布局的专利网——来狙击兼容产品,就成为原厂维护其核心商业利益和市场主导地位的标准战术。
德国之所以成为这场“耗材战争”的欧洲主战场,其高效(通常数月内结案)、严厉(倾向于颁发即时禁令)且可预测(长期形成的对专利持有者相对友好的判例)的司法体系是关键。
快速禁令的威慑力是巨大的,能立即将竞品清出这个欧盟最大、最富有的市场,效果立竿见影。这种司法效率对原厂而言是极具价值的战略资产。
本案特别值得关注的是**芯片技术被置于侵权认定的核心**。
现代墨盒芯片已远非简单的计数器,它集成了存储、通信、加密认证甚至远程控制(如固件封锁)等复杂功能。
原厂通过专利不断强化这些芯片的“技术壁垒”和“法律壁垒”双重属性。一方面,提高技术仿制难度;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是为发起法律诉讼提供坚实依据。认证系统专利(如本案所涉)尤为关键,它直接针对兼容厂商试图“绕过”原厂验证机制的行为。
可以预见,随着物联网和连接性增强,芯片相关专利在耗材诉讼中的权重只会越来越大,成为原厂遏制第三方市场的核心武器。
CaiLuo作为纳思达集团内部制造和IP持有实体(而非面向终端市场的品牌)的身份被诉,某种程度上,是惠普诉讼策略精准化、标准化流程的疯狂锁定。
他们不仅打击终端品牌商(如G&G),更深入供应链上游,直接针对关键的设计、制造和专利持有实体。希冀于这种“擒贼先擒王”的策略能更有效地从源头上遏制侵权产品的生产和流通。
诉CaiLuo,其效果等同于打击纳思达整个兼容墨盒供应链的德国准入能力,覆盖面更广,威慑力自然也就更强。
本文作者 | 陈默
审校 | 童任
配图/封面来源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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