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征求意见:引证广告不得用减小字号等补充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征求意见:引证广告不得用减小字号等补充说明据市场监管总局消息,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进一步完善广告监管制度,针对当前广告市场反映比较集中的利用在广告中引用第三方报告,批量制造细分领域“行业第一”、加剧行业“内卷”,以及利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责”方式,对“内卷式”竞争“推波助澜”等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以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部门广告引证内容监管工作,引导和帮助广告活动主体提升广告引证内容合规能力。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32度域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授权事宜请联系 business@sentgon.com
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 lin@sentgon.com
👍喜欢有价值的内容,就在 32度域 扎堆
(0)

猜你喜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