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汽车生产企业在招标投标中 采用压低标价等方式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将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市场监管总局:汽车生产企业在招标投标中 采用压低标价等方式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将存在重大法律风险市场监管总局就《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汽车生产企业除了依法降价处理积压商品外,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为目的实施下列价格行为,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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