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冠新材:收到江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32度域获悉,明冠新材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江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闫洪嘉、赖锡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况。闫洪嘉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赖锡安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江西证监决定对公司及闫洪嘉、赖锡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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