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务院国资委 市场监管总局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专利池建设运行工作指引》的通知

国知发运字〔2025〕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国资、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各中央企业,中国科学院院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国科学院制定了《专利池建设运行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  技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务院国资委

  市场监管总局                  中国科学院

2025年4月14日

专利池建设运行工作指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指导加强专利池高质量建设,引导和支持专利池科学组建、合理布局、规范管理、高效运营,更好发挥专利池的功能作用,推动专利转化运用,促进产业公平有序竞争,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专利池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专利权人通过协议委托其中一方或者第三方运营管理机构,对持有的某一技术领域专利进行联合运营,开展交叉许可、一站式许可等业务和相关服务的专利运用模式。

第三条  专利池具备以下主要功能:

(一)整合专利资源,降低专利许可交易成本,提高专利的许可和使用效率。

(二)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应用,扩大专利产业化规模和效益,加速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三)开展多元化运营服务,提高企业专利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水平,优化产业创新发展生态环境。

第四条  专利池的建设运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市场化原则。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构建符合产业特点和企业需求的商业运营模式,确保专利池市场化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二)利益平衡原则。保障专利许可方和被许可方的合法权益,兼顾许可费率与产业利润均衡,保障从创新投入到成果实施全过程中的各类主体应有的利益回报。

(三)开放性原则。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内外各类专利权人加入专利池,参与专利池运行并获取应有权益,鼓励支持专利池市场化、规范化、国际化发展。

(四)无歧视原则。面向全社会一视同仁开展许可业务,确保所有专利使用人享有均等机会,按照公平合理无歧视的规则获得许可。

第五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专利池建设运行相关工作进行统筹指导和支持。鼓励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因地制宜强化对专利池建设的指导支持和服务保障。

第二章  专利池的组建

第六条  专利池通常由行业内具有显著创新优势和较大行业影响力的专利权人或者专利运营管理机构等单位发起组建,吸纳相关领域专利权人作为专利池成员。

第七条  专利池组建的主要环节包括:

(一)明确基本定位。由发起单位根据需求,确定专利池的预期功能、业务形态、商业模式和发展方向等基本定位。

(二)确定专利池运营管理机构。专利池运营管理机构应具备专利资源整合、运营管理、协商谈判、风险应对等相关专业能力,受专利权人委托负责专利池的运营和管理工作。

(三)制定章程。由发起单位根据专利池的基本功能定位,制定组织章程,主要包括专利池建设运行的目的、准则、议事规则、组织构成、运营管理机构的职责权限、成员的加入和退出机制、成员的权利义务、业务开展模式、风险防范以及纠纷解决机制等。

(四)筛选入池专利。

——制定标准。专利池运营管理机构制定公平合理的专利入池标准,明确入池专利的评估和审核机制。

——申请入池。专利权人向专利池运营管理机构提交专利入池申请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可要求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

——评估审核。由专利池运营管理机构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评估服务机构,按照专利入池标准,对申请入池的专利进行评估审核,确定入池专利清单。

——签署协议。专利池运营管理机构与专利权人签署专利入池协议,就入池专利清单、双方权利义务、收益分配方式、入池期限、退出机制、保密要求及纠纷解决等进行约定。

第三章  专利池的运营管理

第八条  建立合理的许可收费机制。专利池成员主要通过专利池的对外一站式许可获得收益,许可费率一般由发起单位或专利池运营管理机构结合专利数量、专利价值、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专利产品价格、专利对产品价值的贡献度、技术发展阶段、行业接受程度、司法判决结果等因素确定。专利池确定或调整许可费率时,可与潜在被许可方充分沟通协商,以平衡相关方的利益诉求。

第九条  建立公平的收益分配机制。专利池运营管理机构可按照一定比例从运营收益中提取管理费或按约定运营模式收取服务费,并依据专利入池协议,结合许可专利数量、专利贡献度等因素,确定专利池成员的收益分配比例。

第十条  建立灵活高效的服务管理模式。专利池运营管理机构可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和专利池功能定位,积极拓展运营业务,为专利池成员或其他主体提供评估咨询、诉讼应对、协商谈判、海外风险分析、合规排查等增值或公益服务。强化专利池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成员沟通协商机制。

第十一条  建立适度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鼓励专利池运营管理机构根据专利池功能定位,适当公开相关信息,或者根据相关方的合理要求提供必要信息。对于标准必要专利的专利池,鼓励专利池运营管理机构及时充分披露入池专利的权利要求对照表以及必要性审查结果等信息。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二条  支持开展专利池建设运行相关规范、标准制定工作。鼓励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建设运行规范高效、促进产业创新发展作用显著的专利池,按照自愿原则,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告相关信息。支持探索开展专利池信息资源中心建设,跟踪和发布专利池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  加强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鼓励地方政府部门结合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开展专利池建设运行相关培训。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专利池运营管理机构培养和引进具备国际视野和先进管理理念的专业人才。推动构建专利池运营管理专家团队,强化专利池建设运行的人才保障和专业支撑。

第十四条  加强宣传和交流。各部门、各地方应及时总结和宣传专利池建设运行工作的进展、成效和经验,正向引导、广泛普及专利池运营理念,促进形成有利于专利池高质量建设运行的良好氛围。支持开展国内外交流活动,分享、吸纳专利池建设运行的成功经验,不断强化国际共识,探索推动形成公平合理、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专利池建设运行国际规则。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专利池的建设运行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指引》《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管理规定(暂行)》等相关规定,不得阻碍市场公平竞争和产业健康发展。鼓励专利池运营管理机构提前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主动接受监督指导,保障专利池合规建设运行。

第十六条  鼓励支持各相关部门、地方政府、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等在专利池建设运行中,参照使用本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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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业快报

    全国首份AI技术合规承诺书在京签署

    为应对人工智能合成技术在网络直播中可能引发的滥用风险,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近日联合京东、美团、拼多多、唯品会、抖音、快手、小红书及微信直播等八家国内主流电商平台,共同签署了全国首份《促进AI技术规范应用承诺书》,为快速发展的AI数字人直播、虚拟场景带货等新业态划定“合规红线”。

    近年来,AI合成技术已广泛渗透电商直播领域。

    北京市消协历时三个月的专项调查发现,当前应用中存在三大突出问题:近九成受访消费者呼吁对AI生成内容进行显著标识,超六成认为AI数字人直播“缺乏真情实感”,近三成担忧其可能误导消费决策。

    体验调查还发现,部分直播样本未标注AI生成提示、缺乏实时互动,甚至存在诱导私下交易的风险。此外,利用AI换脸仿冒公众人物带货等行为,也对消费者信任造成冲击。

    对此,《承诺书》围绕“标识透明、审核严格、责任可溯”的核心原则,推出六大具体措施。

    平台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商家在使用AI数字人或虚拟场景时必须进行清晰、显著的标识,严禁利用AI换脸仿冒他人。在审核机制上,将采用“技术监测+人工复核”双轨模式,对未标识的疑似AI内容及时添加提示,对违规行为采取屏蔽链接等处置措施。同时,平台将为商家提供便捷的标识工具与合规指引,并对恶意伪造、隐匿标识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北京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签署承诺书仅是规范治理的第一步。下一步将持续跟踪AI技术应用动态,组织志愿者进行消费体验监督,督促平台落实承诺。

    同时,将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消费者教育活动,帮助公众提升对AI生成内容的辨别能力与风险防范意识,推动构建更安心、透明的网络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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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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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业政策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以下简称“两业融合”),促进先进制造业向高端跃迁、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加速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探索两业融合路径

    1.推动制造业和科技服务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科技金融、科技咨询、知识产权等服务,提升概念验证、中试验证、产业孵化能力,构建覆盖产业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加强制造业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打造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开展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以下均含各市人民政府,不再列出)

    2.推动制造业和工业设计深度融合。引导企业聚焦客户需求实现和产品价值提升,围绕产品概念定义、形态结构、功能性能、用户体验、品牌形象开展综合设计,推动产品设计与制造服务流程设计贯通,从功能定义产品向体验定义产品转变,培育一批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3.推动制造业和平台服务深度融合。支持企业围绕细分行业需求,建设共享制造平台,提供在线发布、订单匹配、资源共享、生产管理、产品溯源等服务,实现平台接单、按工序分解、多工厂协同,探索建设共享工厂。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规模化应用,支撑数字化转型,培育一批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4.推动制造业和质量服务深度融合。打造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和标准化创新中心,构建服务型制造标准体系。大力引育优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商,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开放检验检测平台。提升制造业企业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能力,推动工业品质量升级,培育“皖美品牌”。(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

    5.推动制造业和现代物流深度融合。鼓励企业建设智能化物流装备和仓储设施,搭建智能化供应链管理系统,强化流程控制,提升供应链管理精益化水平。引进培育一批面向中小企业的供应链创新服务平台,探索发展共享云仓、共同配送、统仓统配等物流组织新模式。加强物流企业与外贸企业、制造业企业供需对接,推动产品出海。(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

    6.推动制造业和节能环保深度融合。支持节能环保服务商为制造业企业量身定制合同能源管理、污染监测治理、资源综合利用等服务方案。引导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企业向绿色环保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型,推动再制造产业发展。加强绿色供应链建设,培育一批碳核算、碳认证、ESG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

    7.推动制造业企业发展衍生服务。支持企业整合产业链产品服务资源,围绕“硬件+软件+平台+服务”形成系统解决方案,发展总集成总承包服务,构建涵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回收利用等环节的产品服务体系。鼓励企业依托标准化零件、精细化配件、模块化部件,实施产品服务个性化重组,提供定制化产品服务方案。(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二、拓展重点产业应用

    8.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支持汽车企业提升整车和零部件工业设计能力。引导整车企业加强供应链管理,发展汽车金融、智能辅助驾驶、维修保养、回收利用等服务,探索汽车全生命周期管理。鼓励汽车零部件企业为整车企业提供子系统解决方案和系统集成服务。(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9.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引导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企业提升总集成总承包能力,拓展项目开发投资、系统研发、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等服务。鼓励企业围绕源网荷储一体化、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应用场景定制综合能源管理解决方案,提升光储产品工业设计水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0.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持集成电路企业围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聚焦数据中心、工业控制等应用领域推出定制化产品解决方案。鼓励新型显示企业发展系统集成服务,引导智能终端企业提升工业设计能力,创新产品形态,强化“芯—屏—端”产业协同,构建智能终端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体系。(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1.人工智能。支持企业研发工业大模型,面向故障分析、流程工艺优化等需求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加快人工智能在制造服务各环节全面应用,探索基于人工智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人工智能领域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平台验证、协同开发。(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2.高端装备制造。鼓励装备制造企业发展基于成套装备的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引导企业提升装备智能化水平,搭建智慧运营平台,开展智能装备全生命周期管理。支持企业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应用融资租赁、信贷保险等生产性金融服务拓展市场。(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13.生命健康。鼓励医疗器械企业向智慧医疗系统集成服务商转型。大力培育医药外包服务机构,推动大模型在药物筛选、分子结构预测、药品检验检测等领域应用。支持远程医疗、智慧医疗发展,提升医疗产品服务个性化定制能力。(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

    14.绿色食品。引导食品企业完善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体系,强化质量控制和安全追溯管理。支持企业发展中央厨房和预制菜模式,提供加工、配送、仓储、售卖一站式解决方案。鼓励企业或第三方机构整合行业资源,打造绿色食品共享制造、产业互联网平台。(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15.新材料。鼓励新材料企业围绕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开发服务,推动新材料与终端产品同步设计、系统验证、批量应用。大力发展检验检测认证、供应链管理服务,提升产品一致性和可靠性。支持材料领域中试验证和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支撑原材料企业向新材料转型。(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

    16.智能家居。引导智能家居企业提升工业设计能力,推动产品互联互通,实现产品高端化套系化发展。支持企业面向客户需求打造全屋定制、全屋智能等整体解决方案,发展总集成总承包服务。提升家居、建材企业定制化服务能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优化两业融合生态

    17.培育融合主体。鼓励制造业企业开展产品服务系统建设,参与服务型制造标准制定,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向制造业延伸。引进培育一批优质融合化转型服务商,支持融合化服务商为企业提供转型诊断。打造转型标杆,力争到2027年,遴选服务型制造标杆企业60家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18.打造应用场景。探索开展制造服务一体化应用场景建设,重点打造面向生产需求的工业应用场景和面向消费需求的生活应用场景。支持企业建设用户体验中心、示范产线等,推动在重大项目和重要活动中部署一批典型应用场景,加快应用场景复制推广。力争到2027年,遴选制造服务一体化应用场景100个左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19.夯实数智基底。鼓励企业开展以数字为基础的流程再造,构建涵盖制造服务全流程的数字化运营体系。有序建设数据中心、算力中心、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推动高质量数据集和数据资源储备体系建设,打造数据交易平台,强化大数据共享应用,加快数据要素服务两业融合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数据资源局、省通信管理局)

    20.强化人才支撑。加大专业人才招引培育力度,支持高等院校优化专业、课程设置,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人才培育基地。开展人才实践技能培训,培育服务型制造领域卓越工程师。完善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职称评定机制。(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1.深化供需对接。围绕产业集群需求,加强生产性服务业“双招双引”,推动工业设计中心、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共性技术平台和中试基地建设。持续开展产业供需和要素对接行动,推动大中小企业构建“产品+服务”高效协调产业链生态。发挥产业联盟、协会作用,办好安徽省工业设计大赛等赛事。(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22.建设服务型制造集聚区。制订省级服务型制造集聚区创建导则,以县(市、区)和省级以上开发区为创建主体,加强服务型制造应用创新、政策创新、机制创新,打造服务型制造集聚区。力争到2027年,创建15个左右省级服务型制造集聚区,打造一批国家级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高地。(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23.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统筹制造强省建设等资金推动两业融合发展。组织开展两业融合专题培训、服务型制造进园区等活动,营造推动两业融合良好氛围。支持统计部门探索开展两业融合发展情况统计监测。(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附件:两业融合重点模式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6月7日 


    附件

    两业融合重点模式

    一、工业设计服务。以工业生产用品为主要对象,聚焦客户需求和产品服务价值,从单纯的制造导向转变为制造和服务并存的服务价值导向,通过现代化手段进行生产和服务设计,包括产品规划与战略、创意设计与概念开发、产品设计与工程、用户体验设计、品牌形象设计以及生产监督与质量控制等。

    二、定制化服务。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开展个性化设计、用户参与设计、交互设计服务,以及零件标准化、配件精细化、部件模块化和产品个性化重组,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推进生产制造系统的智能化、柔性化改造,发展大批量个性化定制。

    三、供应链管理。通过整合多个关联供应商的产品和服务,完成产品研发、原材料采购、零部件生产、整机装配以及最终产品运输、仓储、分销、零售和服务等环节,并在各环节设置相应管理策略,匹配供应链咨询、采购代理、第三方物流等服务,提高供应链效率和协同能力。

    四、共享制造。围绕生产制造各环节,集聚整合分散、闲置的生产资源,弹性匹配、动态共享给需求方。以制造能力共享为重点,推动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共享,包括设备、生产线、创新服务共享等多种形式。

    五、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由专业技术组织依据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验证。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

    六、全生命周期管理。围绕整个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产品协同设计、制造和管理,开展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到状态预警、故障诊断、维护检修、回收利用等工业产品服务,以及依托智能产品服务系统,拓展售后支持、在线监测、数据融合分析处理和产品升级服务。

    七、总集成总承包。依托核心技术、装备或系统集成能力,利用主营核心产品的强大嵌入性,整合集成内外部资源,为上下游客户提供一体化系统解决方案。包括项目规划、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工程管理、进度控制、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成本管理、施工现场管理等。

    八、生产性金融服务。企业集团设立或参与设立相关持牌金融机构或与金融机构合作,依托集团主业,围绕核心企业,开展信息和数据共享,或开发金融科技平台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管理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把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转变为供应链企业整体的可控风险。

    九、节能环保服务。为实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目标而开展的一系列专业服务活动,包括节能咨询、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服务,环境检测、污染治理、环境评价等环保服务,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认证等综合性服务。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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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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